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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无缝对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各地方市场采购平台(广州、佛山、中山、东莞、青岛、临沂、烟台)、跨境电商平台、及各码头舱单系统。无成本实现一次报关录单多模式申报。
智能导入,AI自动识别快速制单,对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键申报,提高报关效率。
简化归类申报,只需要录报关单,系统自动生成报关材料,一键发送申报,效率提升100%!
对接全国公服数据通道,清单模式360°保障报关全流程。智能识别自动制单,一键汇总报关、批量离境。
进行货物信息记录,加工流程跟踪,单耗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合法合规保障,风险防控,提高监管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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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路舱单已无缝对接单一窗口,舱单状态实时更新回传。同时系统已与深圳蛇口、盐田、大铲、广州南沙等地的码头、船代海运平台系统打通,真正实现一端录入多端口申报舱单,极大的提高舱单做单效率。
取代传统多人参与数据录入的工作模式:只需要一个人录完报关单后系统自动生成对应的舱单数据,同时发送给船代和海关,最大限度的节省人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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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报关”是一套基于报关易通关底座的报关前置系统,旨在优化报关流程,为企业提升通关效率,降低人工跟单成本。优秀的货代与先进的报关行,就用好报关报关下单系统。
广东:深圳、广州、佛山、东莞、汕头、珠海
福建:泉州、厦门、福州
浙江:金华、宁波、义乌
山东:青岛、临沂、威海、烟台
云南:昆明、河口、红河
新疆:喀什
四川:成都
江西:南昌
湖北:武汉
上海、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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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4号 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跨关区退货仅适用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9610模式”)。 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可跨关区退回,退回商品仅允许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 三、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应规范经营,并具备独立的作业功能区,相关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应向海关开放或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 本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海关现行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3月12日 《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9610)跨关区退货,是指跨境电商企业零售出口的商品在海外发生退货时,不再要求必须退回原出口海关,而是可以灵活选择全国范围内任一海关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的监管模式。该措施旨在解决传统模式下“退货难、成本高、周期长”的行业痛点,为企业提供更高效、经济的逆向物流通道,从而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一、措施要点 (一)措施依据。海关总署于2024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海关总署2024年第167号),其中明确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长沙、广州、深圳、黄埔、成都、乌鲁木齐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经过一年的试点,现已具备全国推广条件。 (二)适用范围。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商品。 (三)主要便利措施。 1.企业可自主选择退货口岸。企业可根据物流成本、时效等因素,自主选择最便捷的口岸办理退货,例如,从上海出口的商品,可选择从杭州、成都、宁波或青岛等口岸退运进境。 2.降低企业综合成本。节省了将退货商品长距离运回原出口地的物流费用和时间成本。 3.提升企业退货效率。缩短了退货周期,有助于企业更快处理售后问题,盘活海外库存。 (四)前期试运行情况。该模式已在全国20个直属海关落地。自试点以来,截至2026年2月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跨关区退货共计退货38.13万票,货值0.94亿元。 二、叠加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026年2月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6号),明确对于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因滞销或退货原因在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跨境电商出口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并可退还已征收的出口关税。 结合上述政策,结合此次出台的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措施,形成政策的协同叠加效应,共同为跨境电商企业降本增效。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据CCTV国际时讯,当地时间3月11日,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表示,美国将对包括中国、欧盟、墨西哥、越南、印度和日本在内的16个贸易伙伴发起301调查。 所谓“301调查”源自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该条款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可对他国的“不合理或不公正贸易做法”发起调查,并可在调查结束后建议美国总统实施单边制裁。这一调查由美国自身发起、调查、裁决、执行,具有强烈的单边主义色彩。 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表示,这项“301条款”不公平贸易行为调查可能导致今年夏季前针对中国、欧盟、印度、日本、韩国和墨西哥加征新关税。 格里尔在电话会议上向记者表示:"这些调查将聚焦于我们掌握证据表明存在结构性产能过剩的经济体,以及多个制造业领域的生产问题,这些领域有的持续存在较大贸易顺差、或产能利用不足甚至产能闲置。"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2026年3月9日,中国交通运输部就国际航运经营行为分别约谈了马士基集团、地中海航运公司有关负责人。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